首頁 為孩子選一所好學校

§教育券能否解決公平問題

浙江省長興縣是全省的“小康縣”和全國綜合實力“百強縣”,但是由於政府投入不能滿足群眾對教育的需求,享受財政撥款的隻有公辦學校。

許多選擇民辦學校的學生家長認為,政府的義務教育應該針對全縣所有學校、而不僅僅是公辦學校。這樣的現狀不能令人滿意。學生無論在哪裏入學,都應該享受政府提供的教育福利,不能因為上了民辦學校,政府就可以免除承擔義務教育的責任。

有鑒於此,2000年11月,長興縣教育局熊全龍局長等人在美國加利福尼亞州進行教育考察時,特別留意到他們對公辦學校和民辦學校一視同仁的做法。

加利福尼亞州公共財政中的教育補貼並不撥給學校,而是通過“教育券”的形式直接發到學生手中,從而調動了各方辦學的積極性。

那麽,教育券能否解決教育資源分配不公的問題呢?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

教育券在美國叫“學券製”,它的發明者是經濟學新自由主義的代表人物弗裏德曼。為了解決公辦學校的低效率與政府必須為平民提供免費教育之間的矛盾,20世紀50年代,弗裏德曼發明了一種以教育券取代公辦學校的做法。

具體做法是:將公共財政的教育經費平攤於每個學生,手持學券的學生可以自由選擇學校,政府依照教育券的數字給學校撥款。

這樣一來,不論是公辦學校還是民辦學校,哪個學校提供的教育服務質量好、招收的學生多、得到的學券多,從政府獲得的資金也就多。它把競爭完全引入了美國的公辦學校體係。

學券製的最大妙處就在於:

它巧妙地利用政府財政撥款杠杆激發了民間辦學的熱情,使基礎教育這個屬於公共產品的領域也能充分實現競爭,從而有助於提高教育效率;

它把受教育的選擇權完全交給了學生和家長,如同把購買商品的選擇權完全交給消費者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