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所有高管、股東簽訂合同
合同可以明確規定這三點:競業條款,投資不可撤回,權限。
企業做大之後最容易出事,不是因為競爭對手太強了,而是因為企業內部出事了。內部出事的最重要問題是,在剛開始管理的時候,沒有把反分裂當成一件非常重要的戰略來做。比如隨意承諾,比如隨便就把親戚拉過來入股,比如兄弟們之間沒有談好規矩。公司掙錢的時候,大家對“老大”很尊敬,但是公司不掙錢了,老板的威望就會空前下降。這時,大家就開始有想法了。
企業做大以後出事,最後灰飛煙滅的主要原因是“分裂”。所以你可以現在想想,你公司的高管裏誰準備分裂了。
企業做大之後要整合更多的資源,千萬不要讓資源流失,資源一旦流失之後就不會再生長,並可能最終成為我們最重要的競爭對手。比如,在培訓管理這個行業中,有很多高級的職業經理人是從國內最早的一家有影響力的培訓公司出來的,這些高級職業經理人目前可能不足以對這家公司形成挑戰,但是這些人創造的產值幾乎相當於這家公司了。
你的公司也要做品牌,假如有一天你的公司分裂了,出去的人也賣跟你公司一樣的產品,你賣1萬元,他賣5000元,你賣5000元,他賣2500元。原本都是合作夥伴,結果到最後大家都賺不了錢。
有次我春節在美國過年,對我的觸動很大。我去一個城鎮玩,他們一個鎮裏隻有一家超市。我朋友認識那家超市的老板,我們就跟他交流了起來。我問他:“為什麽這麽大的一個鎮隻有一家超市?”他說:“我們經商的人經常在一起開會,這個超市我來做,其他人就去做別的事了。超市不能開兩家或者更多,因為我們經過測評,這個鎮有多少人,每天消費量有多少,甚至連需要吃幾根蘿卜都測算好了。如果再開一個超市,肯定兩家都不掙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