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公司要充滿生機,前提是人人有其責,事事有人做,時時見效率。
在西方流行一種“能力致勝法”,即有多大能耐,就幹多大能耐的事。這是我們這些管理者用人的一個方麵。毫無疑問,處理人事關係是我們案桌上的大事,因為它屬於開發人力資源的問題。解決不好這個問題,我們就會被拖得精疲力盡。
簡單地說,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特長和弱項,然而一個團隊裏的職務就是那麽多,如果根據取長棄短的原則給每個人安排一個職務,顯然是不可能的。如果硬要安排,隻能是形同虛設,毫無意義。所以,高明的管理者應善於因事設人,而不會因人設事,應該盡量堅持取長補短的原則,給每個下屬安排一個最適合的職務,但又不順從他們,而是在職務的限製下自由發揮。這就是因事設人。
舉個例子說明一下:
L電器公司董事長趙某麵臨著艱難的抉擇。他手下有兩名愛將,多次臨危受命,都曾為公司的發展立下過汗馬功勞,且一直對自己忠心耿耿。如今,前任總經理年邁退休,他要在二人之間選出一個扛大旗。可是,該選誰呢?A君的特點是做事善始善終,B君的特點是精力充沛,能夠多管齊下,一年內做出很多事來。按理說,二人論能力、論資曆,都可以榮任總經理的職位,提誰上位,另一個勢必心裏不舒服。這兩個愛將,老總一個也不想傷害,可又不能設置兩個總經理職位。
思前想後,老總決定讓二人來一個競爭上位,誰在一個月內完成的銷售額高,誰就做總經理一職,另一個則去做公司的人事總監。二人欣然領命。結果,善於多管齊下的B君勝出,而A君願賭服輸,毫無怨言地去擔任自己的人事總監了。
事實證明,趙某的這次任命是非常成功的。A君老成持重,善始善終,將人事工作處理得井井有條,B君思維敏捷、果斷幹練,令公司的業務蒸蒸日上,整個企業呈現一片欣欣向榮的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