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懲的目的在於既要促使員工達到並保持應有的工作態度和工作效率,又要保障公司和員工的共同利益和長遠利益。
前文我們已經有所提及,“公開、公正、適度、合理”是賞罰策略的中心所在。而要做到這四點,我們就必須摒棄私心,要“賞罰不避親仇”,方能彰顯賞罰的公正性。這也就是說,我們隻有一碗水端平,對所有人一視同仁,即便對待自己親戚也跟其他人一樣采用同樣的獎懲標準,才能為自己樹立威嚴,彰顯自己的公正性,令下屬由衷地折服;這也就是說,我們要做到對事不對人,把個人感情暫且拋開,才能發揮賞罰的本來功能。所以,無論某個下屬跟你的關係有多好,或者是水火難容,在他犯下錯誤或做出成績時,我們都要一視同仁,該罰則罰,該獎則獎。
有一位朋友在這方麵做得就很令人稱道。他是一家農機商用公司的老板,是一個認真堅持原則的人,如果有人違反公司的製度,不管是誰,他都毫不猶豫地按章處罰。當然對於表現好的,他獎勵起來也不猶豫。
公司裏有位老員工,跟著他幹了10年。有一天,這位老員工違反了工作製度,工作期間酗酒鬧事,還遲到早退,工頭指出時他還跟工頭大吵一場。他這麽做嚴重違反了公司所定的規章製度。當工頭把這位老員工鬧事的報告遞交上來後,他遲疑了片刻,仍舊提筆批寫了“立即開除”4個字。
這位老員工與他本是患難之交,他們是在一起一路打拚過來的。念及舊情,這位朋友打算下班後到老員工家裏去了解一下情況。不料,這位老員工接到被公司開除的決定後,當即火冒三丈,立刻衝到經理辦公室,氣呼呼地說:“當年公司債務累累時,我與你患難與共,3個月不拿工資也毫無怨言,而今犯這點錯誤就把我開除,真是一點情分也不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