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一時有難,作為下屬,伸出援助之手拉他一把是應該的。但要分清性質,不能什麽事都無條件去替領導做,特別是領導要你為他“背黑鍋”時。
一家公司出了一樁嚴重的事故,上級部門要來追查責任。負責人對下邊的人懇求說:“你們就說那天我有事正好不在,是你們自作主張,隻要我免於處分,我自有辦法保護你們。”
有幾個下屬竟然同意了。他們中間,各有各的想法。有的認為,頭兒對我不錯,關鍵時刻不能出賣他。有的則想,這是大夥的事,也不能叫頭兒一人承擔,他倒了,我們也沒個好,不如先保下他再說。還有人認為,頭兒要我們保他,不保也不行,保就保吧。
這種替上司“背黑鍋”的行為是十分危險的。
一般而言,有關工作的指示和命令,是由領導發出的,下屬隻是執行而已。照理說,責任是在領導。
指望通過幫助領導逃避責任換來他將來對自己關照,是十分幼稚的想法。責任是大家共同承擔的,好比好多人抬一塊大石頭,一個人扔掉了,另一個人肩膀上隻會重點兒而不可能輕點兒。這是顯而易見的。隻有大家共同來承擔責任,每個人所得到的才是應該屬於自己的那一份。
事情有大小,責任也有輕重。有的下屬習慣於替領導“背黑鍋”,萬一受到了嚴厲的懲罰,再後悔就來不及了。
為了防患於未然,作為下屬,平時就該對工作的責任界限分辨清楚,各辦其事,各行其責。
有的領導犯錯之後就把責任推卸得幹幹淨淨,推卸不掉就讓下屬一個人承擔。當然,領導一般都會承諾:“你把責任承擔下來,有加薪的機會我一定為你爭取。”“我晉升之後,這個位子就是你的,我的推薦意見高層是很重視的。”如果你覬覦領導的承諾,答應替領導背黑鍋,恐怕最後會落個“竹籃打水一場空”的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