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成祖朱棣是明太祖朱元璋的第四子,他依法治天下,使國家逐步走向穩定,為明朝276年的天下奠定了基礎。明成祖強調法治。一次,一名立有戰功的將官觸犯了刑法,刑部官員為將官說情,希望明成祖能“論功定罪”。明成祖批評刑部官員說:“執法應該公正,賞罰應該分明。過去他有功,朝廷已經獎賞了他;如今他犯了法,那就該給他治罪。如果不治罪,那就是縱惡,縱惡如何能治理天下呢?不能‘論功定罪’,而是要依法治罪。”
明成祖對外戚的約束很嚴,凡外戚“生事壞法”者都被處以死罪。有一次,太子的妻兄張旭放縱家僮,影響很壞。明成祖得知,親自召見張旭,對張旭說:“你是皇上的親戚,最應該遵紀守法,否則,我要罪加一等來懲治你。如果不這樣,大家都去欺淩百姓,天下怎麽能治理好?請你當心!”
明成祖繼承了父親勤政的好作風,每天除了早朝之外,還有晚朝。明成祖認為早朝過於繁忙,沒時間與大臣們交談,早朝之後他就把六部尚書留下來,與他們促膝談心,交換各種意見,製定相關的法律政策,然後推而廣之。
明成祖認為人才是治國的棟梁,因此,不但三令五申地告誡吏部(任免官吏的機構)官員要把有才能的人選拔上來,而且指示吏部官員對人才要做到“人盡其才”,即充分發揮每一個人的特有才能。明成祖曾說過一段發人深省的話:“君子敢直言,不怕丟官丟命,因為他是為國家著想;小人阿諛奉承,隻想升官發財,因為他是為一己私利著想。”
為了把各地有才能的人選拔上來,朱棣詔令對全國各州縣的官吏進行考核,以9年期限為滿考核,對那些在滿考核中政績卓著的官吏除嘉獎之外,都留在京城六部中任職。
明成祖討厭阿諛奉承,喜歡直言快語。為了鼓勵大臣們說真話、說實話,明成祖不止一次對眾大臣表白道:“國家大事甚多,我一個人再有能力,也難免有忘記的和處理錯的,希望大家發現我忘記了就提醒我,做錯了就批評我,大家千萬不要有所顧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