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之要:讓下屬參與管理,把下屬都看作有實力的選手,可以發揮他們潛在的活力。否則,你絕無忠實的助手。
不管你搞什麽公司,想要成功,經營者必須創造一種使雇員能最有效地工作的環境,如果你在管理中損害他們的自由和自發感,而隻讓他們關心細節,那是不夠的。你必須徹底地理解他們,不僅給予他們你所需要的東西,而且給予他們自己所需要的東西,才能使他們做出最大的貢獻。
首先,專製的家長式管理方法已不合時宜,常會招人非議。但推行民主,也會流於開會多而做事少,浪費公司資源。最好的方法就是局部推行民主,所謂局部民主,就是管理階層定出某些工作或決定,可以下放給下屬,由他們成立委員會決定。
這樣,一來可以減輕上級的工作量,也可以體現民主,讓他們增加歸屬感,進一步發揮員工的自覺性和潛能。
當然,這些能讓下屬決定的工作,一定不具時間性,而且不能影響公司的既定工作方針。因為一旦民主化,自然人人有話說,所以不能決定一些緊急的事情。至於公司的大方向,當然不能讓他們決定,因這是董事局的工作,而且也會有利益衝突。
那麽怎樣的事情可以民主方式決定?
讓員工自決的,是一些福利問題,因這些關乎他們切身利益,他們會積極參與而又沒有時間限製,對公司的影響又不大。
例如公司醫療福利;公司撥出的福利預算怎樣使用、一些定期性的員工活動,甚至聖誕聯歡會可讓員工決定。這樣既可以增加他們的歸屬感,也可以發揮他們的才智,一舉兩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