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辦公室,人們常常會遇到這樣的尷尬事:領導給你安排了額外的工作,而這些工作又大多不屬於你分內的事;同事想請你協助他,而這又會使你的工作計劃無法完成;在全年最忙的幾天,你的下屬突然提出請假或要求加薪。在工作中,難免要拒絕別人的一些要求,盡管有的要求合情合理,但你必須學會說“不”。
一、辦不到的事情不去辦
當上司或同事委托你辦某事時,千萬不要不假思索地一口應承。要先在大腦中仔細考慮這件事自己該不該辦,能不能辦得到、辦得好。把自己的能力與事情的難易程度以及客觀條件是否具備結合起來統籌考慮,然後再做決定。
首先,不該辦的事就不能辦。
在這個世界上,我們畢竟不能獨來獨往。辦自己的事情時,有時要涉及到別人的利益。因此,我們在處理事情的過程中,必須全盤衡量,把握分寸,協調好各方麵的利害關係,在爭取個人利益的同時,絕不能傷害他人。
有些事情,不該辦時就不能辦,一旦辦了,可能就違法、違情、違理,使自己或別人遭受名譽、經濟或地位的損害。當有人違背你的人格信念而托你辦事時,你也絕不能貪圖一時之利,而不負責任地答應他、縱容他,一定要慎重考慮可能引起的後果。如果有人想整治別人,編造假的事實,求你出麵作偽證,或者有人想讓你同他一起幹違法亂紀的勾當,如果你不想與其同流合汙,就應有勇氣拒絕這類無理的要求。
另外,有人請你代其完成工作時,如,你的同事把自己分內的工作往你身上推,此類情況應該拒絕。因為,人們在社會舞台上都扮演了不同的角色,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責任和義務。既然承擔了某種社會責任或契約,就應該踐約。當他們不能完成任務時,你還為他們去分擔責任,那你是明幫暗害他們,減弱了他們的自信心,助長了他們的依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