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所指的“問題孩子”,如果在中小學讀書,通常被稱之為“問題學生”,或者叫“差生”、“落後生”、“後進生”、“潛能生”等。雖然提法多種多樣,但實際上都是指向同一類人——令家長、老師乃至社會頭疼的人。在傳統教育觀念下,他們不是“好孩子”!不同的稱呼,其實都掩蓋不了言談者對他們“可憐又同情”的那種憐憫心態。
“問題孩子”的通常表現有:上課無精打采、昏昏欲睡或故意搗亂;作業潦草、考試成績差、升學無望;即使讀書認真、學習態度端正,也會由於種種原因考試排名在全班末尾;少數人由於家庭原因和個人原因,小偷小摸,早戀、**朋友、過早發生性行為以及走上犯罪道路等。
“問題孩子”的“問題”出在孩子身上,但根源卻在家長、老師、社會。最大的問題是,衡量“問題孩子”的標準成“問題”。
渾身毛病,“問題孩子”後麵有“問題標準”
全國少工委的一項調查表明,在我國目前3億名中小學生中,有5000萬名“問題學生”,占學生總數的1/6!這是怎樣的一個概念呢?它相當於1個法國、10個瑞士、100個盧森堡的人口!
這個驚人數字,究竟說明什麽?是中國學生普遍弱智?還是中國教育水平低?抑或劃分標準不科學?顯然,說中國孩子普遍弱智,無論家長、學生還是老師都不會同意;說中國教育水平低,也是見仁見智;說劃分“問題學生”的標準不科學,倒是眾口一詞。
眾所周知,無論是“問題孩子”還是“問題學生”,他們最大的特點和共同點,都是學習成績“不理想”。歸根到底,這又與中國人才標準的重學曆、輕能力有關。
我國1982年確立的人才標準是,“具有中專以上學曆和初級以上職稱的人員”。可以說,這一標準的推出,在當時條件下,對扭轉10年“文革”踐踏知識、鄙視教育的局麵,起到一定積極作用。可如今已經過去20多年,人才內涵已經發生根本變化,如果還用這種過時的人才標準,顯然不切實際。於是,許多地方(如上海市)提出,人才標準要提高到本科學曆,以此作為引進人才的最低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