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資炒作農產品的原因之一,是我國農產品尤其是小宗農產品價格缺乏政策調控,又缺乏充分的市場競爭,所以便於遊資從中混水摸魚。
在一般人眼裏,因為農產品價格的絕對值低,所以對它的價格波動並不是太在意,有的常年隻有幾分錢來去。可是遊資很早就注意到了這一點:農產品價格的絕對值雖然低,可是波動幅度卻相對大;再加上農產品價格完全是隨行就市,許多品種的農產品交易受國家限製。兩者結合起來,就非常適合於遊資炒作,並且很容易形成獲利空間。
1 農產品價格波動天生比較大
按理說,農產品價格每年都會有波動,隻要波動範圍不是太大就是合理的。而2010年的情況則完全不同,許多農產品的價格波動創下曆史最高紀錄,在一兩年內甚至上漲100多倍,因而受到廣泛關注。
談到價格上漲的話題,這裏順便來看一看怎樣進行比較才是“科學”、“合理”的。
從道理上講,某種商品的價格上漲多少倍應該是與成本價、而不是最低價相比的。因為最低價本來就可能是虧本買賣的,是極不合理的,也無法正確反映“市場”經濟,又怎麽可以拿來作比較呢?
以大蒜價格為例。2008年末我國大蒜因為出口受阻,所以在爛市的時候價格隻有每斤0.1元,但這並不是大蒜的成本價,所以不能用來作為後來價格上漲多少倍的“基數”,否則不能說明任何問題。
例如,如果每斤大蒜的成本價是1.5元,那麽當它的銷售價上漲到每斤3元時,你可以說它的價格上漲了1倍;當價格漲到每斤6元時,你可以說它的價格上漲了3倍。換個角度看,如果現在的大蒜零售價是每斤6元,與每斤1.5元的成本價相比,你完全可以說它的價格上漲了3倍;要是你與它過去的“最低價”每斤0.1元相比,說它的價格上漲了(6-0.1)÷0.1=59倍就太“抬舉”它了,更談不上科學。因為不同地點、不同時點的“最低價”並不相同,所以如果要以“最低價”來作為參照物,理論上可以找到無數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