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降低成本方麵,洛佩茲的手段在全球是赫赫有名的。為了這個人物,德國大眾汽車公司和美國通用汽車公司,曾經打了4年官司。直到1997年1月9日,雙方才達成協議而握手言和。
洛佩茲出生於西班牙,時年56歲,他原來是一位機器製造工程師。1992年春天,洛佩茲在通用汽車公司底特律總部擔任全球采購主管,主要職責就是降低生產成本。
洛佩茲果然不辱使命,在一年時間內,就為通用公司降低了生產成本幾十億美元!這可是一件在別人看來根本無法做到的事情。
洛佩茲取得這一成功,付出的代價是在底特律汽車界背負“惡名”。令人佩服的是,他絲毫不介意他的所作所為,是否會損害公司供應商的長期合作關係。
洛佩茲的高招是:首先讓那些希望與通用公司做生意的供應商,參加一輪又一輪的投標,然後對競標成功者提出非常苛刻的要求。等到供應商們把供貨價格降到最低、再也無法繼續滿足洛佩茲層出不窮的苛刻要求時,洛佩茲便祭出自己的殺手鐧——派自己手下的人到對方工廠去,讓他們去輔助這些供應商減少不必要的生產環節,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對方的生產成本降低了,當然也就可以降低給通用公司的供貨價格。
看上去,這有點像我們今天的政府采購行為,不過比政府采購要高明得多。因為它不但一次一次地通過招標來降低采購價格,而且還幫助對方尋找降低產品成本的有效途徑。
這樣,通用公司降低了成本,而供貨商也樂此不疲。所以,當洛佩茲後來跳槽到德國大眾汽車公司以後,難怪通用汽車公司舍不得了。
很顯然,這樣的“洛佩茲”每個企業都非常渴求。既然提高產品售價顯得不太可能,那為什麽不通過盡量降低成本來收到異曲同工之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