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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有事項的處理規範

或有事項的種類繁多,在處理過程中的主觀性較大。為了對或有事項的處理有一個參考,這裏選擇幾個比較典型的案例舉例說明,以幫助大家進一步加深理解。

票據貼現

A公司2001年10月19日銷售一批貨物,取得了一張金額為180萬元、到期日為2002年4月19日的商業承兌匯票。2001年12月11日,A公司將這張沒有到期的票據向開戶銀行申請貼現。經過銀行審核,這個申請獲得同意,並且已經辦理了有關手續。

在這裏,雖然銀行已經同意了A公司的貼現申請,但是到了2002年4月19日那天,銀行如果不能獲得付款,那麽A公司仍然負有全額償付責任。這就是說,A公司因為這張應收票據貼現而承擔了一項現時義務,但是經濟利益是否很可能流出企業還難以預料。所以,根據會計準則的規定,A公司應該在2001年12月31日的資產負債表附注中,作如下信息的披露:

或有負債:

2001年12月19日,本公司將一張未到期商業承兌匯票向開戶銀行進行貼現。貼現票據金額為180萬元,到期日為2002年4月19日。開戶銀行到時不能獲得付款時,本公司負有代為付款的義務。

背書轉讓

截止2001年12月31日,B公司在本年度共計背書轉讓了3張應收票據,金額合計1100萬元。它們分別是:被背書人C公司,票據金額為260萬元,到期日為2002年2月6日;被背書人D公司,票據金額為460萬元,到期日為2002年5月5日;被背書人E公司,票據金額380萬元,到期日為2002年5月18日。

在這裏,B公司由於背書轉讓應收票據而承擔了現時義務。因此,根據會計準則的規定,B公司應該在2001年12月31日的資產負債表附注中,作如下信息的披露:

或有負債:

截止2001年l2月31日,本公司背書轉讓應收票據金額合計1100萬元。

未決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