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年我國頻繁調整存款準備金率。每當新聞報道中播出存款準備金率調整的消息後,總有人以為銀行利率又調整了。雖然存款準備金率和利率之間有關聯,但兩者終究不是一回事。
所謂存款準備金,是金融機構為了保證客戶提取存款和資金清算的需要存在中央銀行的存款。中央銀行要求存款準備金占銀行存款總額的比例,稱之為存款準備金率。
容易看出,存款準備金隻發生在金融機構與中央銀行之間,與存款人隻具有間接關係。實行存款準備金製度的目的,是要限製金融機構貸款規模,同時保證客戶提取存款、資金清算能夠順利實現。
那麽,存款準備金率和銀行利率之間有什麽關係呢?一般來說,存款準備金率提高了,表明中央銀行發出了緊縮貨幣政策信號,這時候的銀行利率也會有上升趨勢,就這麽簡單。
隨著金融製度的發展,存款準備金已經成為非常重要的貨幣政策工具,間接調整貨幣供應量。當中央銀行降低存款準備金率時,金融機構可以用於發放貸款的資金增加了,整個社會的貸款總量和貨幣供應量也會相應增加;反之,整個社會的貸款總量和貨幣供應量就會相應減少。
我國是從1984年開始實行存款準備金製度的,當時是按照存款種類規定法定存款準備金率的,具體是:企業存款的準備金率是20%,農村存款是25%,儲蓄存款是40%。第2次調整法定存款準備金率是1985年,統一調整為10%。
容易看出,我國從2006年以來加快了存款準備金率調整步伐。究其原因在於,經濟的快速增長帶動了投資增速過快,需要通過提高存款準備金率的辦法減緩貨幣性增長,保持國民經濟健康發展。
存款準備金包括法定存款準備金、超額存款準備金兩種。
法定存款準備金是指中央銀行在法律賦予的權力範圍內,強製要求各銀行按照規定比率從所吸收的存款中提取一定金額,交存給中央銀行。超額存款準備金是指銀行全部現金準備中扣除法定準備金後的餘額,可以是現金,也可以是其他流動性強的金融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