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許多讀者眼裏,銀行是“國家”的,是不可能破產的;或者說國家為了不至於引發社會動**,也“不敢”讓銀行破產。
這種觀念過去非常強烈,幾乎是所有人的共識。但隨著時代的發展、觀念的轉變,尤其是2008年爆發的全球金融海嘯,中國讀者已經比較清楚地看到了銀行作為金融機構是完全可能倒閉的。
國外的銀行是這樣,國內也是如此。1998年海南發展銀行的關閉清算、1999年廣東省國際信托投資公司的破產,就是國內金融機構倒閉的真實典型。
歸根到底,銀行是企業,而企業是以盈利為目的的。當銀行虧損過多或者長期資不抵債,或者遇到嚴重的流動性風險,或者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都可能會遭到破產清算。
以受這次金融海嘯衝擊下的美國銀行業為例,許多中小型銀行已經倒閉,即使連那些巨無霸的特大型金融機構也難逃厄運。
例如,美國最大的5大投資銀行高盛集團、摩根士丹利公司、美林公司、雷曼兄弟控股公司、貝爾斯登公司,在2008年的短短幾個月內就全軍覆沒——先是3家公司(貝爾斯登公司、雷曼兄弟控股公司、美林公司)或破產或被收購,2家公司(高盛集團、摩根士丹利公司)不得不轉型為商業銀行;緊接著,美國最大的儲蓄銀行華盛頓互惠銀行又於2008年9月25日被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IC)接管,標誌著它成了美國曆史上倒閉的最大規模的儲蓄銀行。
這裏有必要適當解釋一下什麽是投資銀行和儲蓄銀行,它們和讀者最常見的商業銀行有什麽不同。
投資銀行是美國和歐洲大陸對主要從事證券發行、承銷、交易、企業重組、兼並與收購、投資分析、風險投資、項目融資等業務這樣一種金融機構的稱呼。英國人稱之為“商人銀行”,日本人稱之為“證券公司”,德國人稱之為“綜合銀行”。相當於我國的證券公司、信托投資公司、金融投資公司、產權交易與經紀機構、資產管理公司、財務谘詢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