劣幣驅逐良幣是金銀複本位製條件下的一種常見現象。
究其原因在於,貨幣按其本性來說具有排他性、獨占性。也就是說,如果法律同時規定金、銀兩種金屬同時作為貨幣,就會與這種排他性、獨占性相衝突。因為這時候市場上的每一種商品都有兩種價格,一種是按照金幣計算的價格,另一種是按照銀幣計算的價格。隨著金、銀兩種貨幣之間的比價不斷變化,同一種商品的兩種價格也會不斷變化,從而出現非常混亂的狀態,迫使實際價值較高的貨幣(所謂良幣)慢慢退出流通領域、價值較低的貨幣(所謂劣幣)充斥市場。
早在16世紀英國伊麗莎白時代,英國財政大臣湯姆斯·格雷欣(1533~1603)就發現了這一秘密——消費者喜歡用成色較低的金屬貨幣在市場上交易、流通,而把成色較高的金屬貨幣儲藏下來。這樣久而久之,流通領域中就到處可見那些貴金屬含量低的“劣幣”,貴金屬含量高的“良幣”則因為被人收藏而越來越少見。於是他在給英國女王的一份改鑄鑄幣建議中首先提出了這一概念,後來被英國經濟學家麥克勞德在著作《經濟學綱要》中稱之為“格雷欣法則”。
回顧人類曆史,貨幣製度的發展大體可以分為兩個階段:金屬貨幣製度和不兌現的信用貨幣製度階段。其中,金屬貨幣製度又經曆了銀本位製、金銀複本位製、金本位製3個過程。
所謂金屬貨幣製度,是指以貴金屬作為本位幣的貨幣製度。由於用貴金屬作為本位幣材料,所以這種本位幣毫無疑問是足值貨幣,它標明值多少錢就值多少錢,並且可以自由鑄造和熔化;這時候流通中的銀行券可以兌換成等值金屬貨幣。就像物物交換時代那樣,1隻羊如果值100公斤大米,那麽你就能用這隻羊換取100公斤大米,天經地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