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期貨市場最早出現在1918年,1952年完全消失。1990年重新恢複,並且曾經很是紅火過一陣子。在這其中,雖然主要是做商品期貨,但也包括其他幾種最基本的金融期貨交易在內。
關於金融期貨市場,可以主要關注以下幾方麵:
①金融期貨合約及其特征
金融期貨交易是通過金融期貨合約來進行的。所謂金融期貨合約,是指雙方同意在約定的將來某個時間,按照約定的條件買賣一定標準數量的某種金融工具。這種約定的條件主要包括約定的價格、交割地點、交割方式。在這裏,約定的價格就是期貨價格。
期貨交易的主要特點是,必須在期貨交易所內進行;雙方不直接接觸,而是通過交易所清算部門或清算公司結算;買賣雙方可以在交割日之前,采取對衝交易結束其期貨頭寸(平倉),這樣就不必進行最後的實物交割了;期貨合約的合約規模、交割日期、交割地點等都實行標準化;期貨交易每天進行結算,而不是到期一次性結算。
②保證金製度
期貨交易製度最大的特征是保證金製度。交易者隻要按照期貨合約價格的一定比率交納少量資金作擔保,就可以參與期貨合約買賣了,這和遠期合約有很大不同。正是因為這種保證金的“四兩撥千斤”作用,才使得期貨交易的成本很低、盈利很高,當然其投資風險也很大。
在我國,期貨交易每天都要對每一筆交易進行清算。如果保證金不足,就必須在規定時間內追加,或者對所持期貨合約進行平倉處理,直到符合保證金的規定為止;否則,就要對期貨合約進行強製平倉。
③期貨交易所
期貨交易所是專門進行期貨合約買賣的場所,一般分為會員製和公司製兩種。
會員製期貨交易所由全體會員共同出資組建,以會員資格費作為注冊資本。注冊資本不是投資行為,所以不存在投資回報問題。期貨交易所作為法人企業,以全額注冊資本對債務承擔有限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