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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管用又不管用的君子協定——國際信用

讀者平時或許經常會聽到“君子協定”一詞。所謂君子協定,是指雙方沒有書麵簽字,隻是憑口頭承諾或交換文件的方式訂立的協定。這種協定雖然法律手續不全,甚至“不合法”,但既然雙方說出了口,今後就要兌現承諾,它具有與書麵條約相同的效力。

君子協定最早是金融學上的一個概念,也稱為“紳士協定”。它專門用於國際事務之間,意思是說這是一種相對購買方式,雙方如果有一方無法履行購買義務,對方不能對它進行有效製裁。

眾所周知,商品進出口貿易需要得到金融支持,出口信貸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本國產品的國際競爭力、促進商品出口。可是,隨著市場競爭的加劇,每個國家尤其是發達國家都在那裏競相給本國企業提供越來越優惠的出口信貸條件,這大大激化了國際貿易爭端,同時也大大增加了各國出口信貸的補貼支出。

正是在這種情況下,各國政府慢慢醒悟過來,漸漸意識到如果一味這樣在出口信貸優惠條件方麵攀比,大家都沒好處,於是開始在這方麵尋求協調和合作的可能性。

經過多年的討價還價,世界各國就出口信貸問題達成了一係列協議,其中有兩個協議比較明確地提出了各國出口信貸應該遵循的基本原則和貸款條件:一是1953年簽訂的《伯爾尼聯盟協定》,二是1978年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製定的《關於官方支持的出口信貸的指導原則協議》。由於後者雖然受到“官方支持”,卻不具備法律效力,完全需要依靠各成員國自覺遵守才行,所以俗稱《君子協定》。

伯爾尼是瑞士首都。1934年,西方國家的一些信貸保險機構在伯爾尼組成“國際信用和投資保險商國際聯盟”,簡稱伯爾尼聯盟。

伯爾尼聯盟的主要任務是研究出口信貸保險技術,後來慢慢集中到製定信貸保險共同政策上來。2005年末,該聯盟擁有37個成員(其中29個是官方出口信貸機構和政府部門,8個是私人保險公司),包括1919年成立的英國出口信貸擔保局、1934年成立的美國進出口銀行、1946年成立的法國外貿保險公司、1977年成立的意大利出口信貸保險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