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社會管理概述

§第二節 社會激勵的理論

自20世紀二三十年代以來,不少心理學家、社會學家和管理學家從不同角度對社會激勵問題進行了廣泛而深入的研究,提出了許多有價值的理論。這些理論按其研究的側重點,大體上可歸納為三類:內容型激勵理論,過程型激勵理論,行為改造型激勵理論。下麵按此分類,對有關理論作一介紹。

一、內容型激勵理論

內容型激勵理論著重研究激勵的原因和激勵的因素,即什麽能激發起人們的行為,主要有馬斯洛的需要層次理論、阿德福的ERG理論、麥克利蘭的成就激勵理論、赫茨伯格的雙因素理論。

1.馬斯洛的需要層次理論

美國心理學家、管理學家馬斯洛是將人的需要的研究係統化、理論化的第一人。他於1943年提出了需要層次理論,將人的需要劃分為五個基本層次,按重要程度和發生的先後順序依次為: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會需要、尊重需要、自我實現需要。其中,生理需要是人最基本的需要,是支持生命所必需的,包括衣食住行等內容。安全需要主要包括人身安全、財產安全、職業安全、工作安全等。社會需要又稱“愛的需要”,指人都有渴望結交朋友,建立友誼,與他人保持廣泛而深刻的聯係。尊重需要包括兩方麵:一是自尊,即有自尊心,自己感到自己的重要性;二是為他人所尊重,即獲得別人承認、讚譽,擁有較高的地位和威望。自我實現需要指人希望能發揮自己的全部潛力,實現個人的理想和抱負,並因而獲得極大的自我滿足。後來,馬斯洛又把人的需要劃分為七個層次,即在尊重需要和自我實現需要之間加上了求知需要和求美需要這兩個層次。

馬斯洛認為,人的需要一般是按上述順序由低向高逐級上升的,低級需要得到了基本滿足,追求高一級的需要就成了驅動行為的動力。但這種需要層次絕不是一種剛性結構,並非低層次的需要得到完全滿足後才會有高一層次的需要。事實上,社會中大多數人在正常情況下,他們的各種基本需要都是部分地得到滿足,部分地得不到滿足;人們需要層次的上升也不是突發式的,而是逐步地、緩慢地發生的。即是說,在同一時期,人們可能有幾種需要,但總會有一種需要占主導地位;高層次的需要得到發展,低層次的需要依然存在,隻是其對行為的激勵作用相對減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