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會控製的含義
在一般管理理論中,控製意指衡量和檢查組織計劃完成情況和糾正計劃執行中的偏差以確保計劃目標實現的過程,它是一項極其重要的管理工作。在社會管理中,控製職能同樣不可或缺。任何社會為實現社會發展目標,使社會係統持續、穩定、有序地發展,都必須具備一定的調節、糾偏的機製,擁有一定的控製手段。社會控製的基本含義乃是社會管理係統運用各種手段和措施使社會成員遵從社會規範,建立和維持社會秩序的過程。從社會管理的角度來說,社會控製作為一種社會管理的機製,是社會管理組織運用各種社會規範對社會成員和社會行為進行約束的過程,包括對一般社會行為的指導、限製,對偏離社會規範的越軌行為的懲罰和製裁。即是說,社會管理中的社會控製,是一種有係統、有組織結構的控製。
需要說明的是,雖然社會控製作為一個社會事實,早在原始社會就已存在並發揮著重要作用,但作為一個理論概念,則隻是在20世紀初才提出來。1901年,美國社會學家E.A.羅斯出版了《社會控製》一書,首次明確提出社會控製這一概念,並圍繞這一主體進行了係統研究。羅斯把社會控製看成是社會對人的行為所作的約束,是維持社會秩序的一種機製。他認為在結構複雜的現代社會,必須運用各式各樣的社會控製手段,建立起“人工設計”的秩序,以防社會走向混亂和解體。羅斯非常強調社會控製的基本作用,而在他之後,社會控製也確實成為社會學以及稍後的社會管理學研究的重要內容。要想比較全麵地理解社會控製這個概念,必須把握好以下幾個方麵。
第一,社會控製既包括對現成社會秩序的維護,也包括社會秩序的建立。維護社會秩序,保證社會生活正常運行,無疑是社會控製的主要任務,但社會控製絕不僅僅局限於對現成社會秩序的維護,它還包括建立和完善新的社會秩序。社會不是一成不變的,社會規範是在不斷地演化的,舊的規範會過時,新的規範會產生。相應地,社會控製也是能動的,它必須根據社會發展的要求,調節控製的內容和方式,為社會從一種秩序過渡到另一種秩序服務。如我國由計劃經濟體製向市場經濟體製的轉換,就必須以強有力的社會控製作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