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社會管理概述

§第四節 我國社會保障的問題及對策

一、我國社會保障存在的問題

1.我國社會保障實施範圍窄,總體水平低,個別項目浪費大

傳統的社會保障體製,其實施範圍僅限於國營企業和縣以上的大集體企事業的正式職工,以及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軍人、大學生等。經過多年的改革,部分地區率先打破所有製的界限,不分固定工與合同工、臨時工的差別。實施範圍有所擴大,但總的說來,目前的社會保障還存在很多問題,比如,不同行業之間社會保險類別不同,農村與城市社會保險差距較大。

現行的社會保障體製不僅實施範圍較窄,且總體水平也低。我國社會保障方麵還保留著許多“企業保障”的性質,像住房、實物福利、節假日補貼等,都沒有像西方那樣統計於社會保障指標體係中,而且我國的經濟總體水平還相對落後於西方。

我國社會保障運行機製中還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個別項目浪費過大。以醫療保障製度為例,現行的公費醫療和勞保醫療製度已在原有的製度上作了較大的改進,基本杜絕了“小病大養”、“無病呻吟”、“一人公費全家享受”的極度浪費現象,一度出現的把醫院藥房當日用百貨店的怪現象也得到有效扼製,但目前實行的這種個人和醫院都缺乏責任的普遍醫療保險,依然存在浪費現象。如不看病吃虧的心理,醫院開大處方、人情方,亂設收費項目等,人為地促使醫療保健費用上漲。

2.我國社會保障對象依所有製不同而享受不同標準

依目前我國大部分地區的現狀,可將各種成分的社會成員按享有全麵保障、享有部分社會保障、相對地缺乏社會保障三部分分列。享有全麵保障的有國家工作人員,國營企業的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固定工,大集體企業的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固定工;享有部分保障的有國營企業的合同製工人,大集體企業的合同製工人,鄉鎮集體企業的職工,外商投資企業的中方管理人員、技術人員、一般職工以及國營農場工人;相對缺乏保障的有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各種企業的臨時工、季節工,城鄉私營企業的企業主及招用的職工,城鎮個體勞動者,農民以及其他社會勞動者。隨著改革的逐漸深入,在打破現有所有製的界限以後,還將打破幹部和工人之間的界限,社會保障的對象將包括全體社會勞動者,既包括城鎮個體勞動者,也包括廣大的農民、流動職業者等。不過這個任務將是比較艱巨的,需要全社會作出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