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社會管理概述

§第一節 社會風險的內涵

一、社會風險的含義

“風險”概念在17世紀的英文中已經出現,意思是遇上危險或觸礁。隨著現代社會的演進,社會風險有了更多的含義。現代一般意義上的社會風險意指在一定條件下某種自然現象、生理現象或社會現象是否發生、及對人類社會財富和生命安全是否造成損失和損失程度的客觀不確定性。具體說來社會風險是一種導致社會衝突,危及社會穩定和社會秩序的可能性,更直接地說,社會風險意味著爆發社會危機的可能性。一旦這種可能性變成了現實性,社會風險就會轉變成社會危機,對社會穩定和社會秩序都會造成災難性的影響。當前中國社會風險的累積對社會穩定和社會秩序構成了潛在的、相當大的威脅,從而也對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形成了嚴峻的挑戰。

二、社會風險的表現

社會風險的主要表現有以下五種:(1)實施決策所帶來的損失,這表明決策本身是錯誤的。(2)實施決策的失敗。在這種情況下,決策本身可能是正確的,但是因為各種主客觀因素的限製,導致停止實施決策。(3)決策執行主體與作用對象的消極或反抗。(4)偏離既定目標的可能性。(5)不良因素與偶然因素所造成的損失,包括突變的國際形勢、重大的政治變動乃至特大的自然災害等引起的損失。

三、社會風險的類型

在特定的社會條件下確定社會風險程度,可以分為最小限度內風險、合理界限內風險、超荷臨界點風險三個等級。

20世紀70年代以來,西方社會學家十分重視社會風險研究。他們把社會風險分成三種類型:一是政治風險,包括與別國發生戰爭的可能性,或外敵入侵、內戰、恐怖事件引起的動亂、意識形態衝突、地區性衝突、黨派紛爭、與政府對抗等因素造成的風險;二是社會風險,包括分配不均、經濟利益糾紛、自然災害、結社群鬥、失業人口增加與不安定、宗教糾紛、社會各階層各集團對立等因素引起的風險;三是經濟風險,包括經濟萎縮、罷工、失業率上升、生產成本大幅度上漲、出口收入劇減、出口貨物競爭力低落、外銷價格大幅度跌落、糧食與能源價格大幅度上漲、外匯枯竭、貨幣大幅度貶值等因素引起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