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社會管理概述

§第二節 社區管理的模式

社區管理模式是指為了達到社區管理的目的而采取的各種管理體製、機製、手段、方法的有機結合體。根據目前社區管理的現狀,從社區管理活動的主體差異出發,可將社區管理模式分為政府導向型、半行政半自治型、市場導向型、社會導向型4種類型。

(1)政府導向型管理模式

政府導向型管理模式又稱行政主導型的社區管理模式。這種管理模式是以加強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為核心,以強化民政部門的主管職能為重點,以增強各部門的協調和社會各界的參與為基礎的行政主導型模式。其實質是為強化基層政府的行政職能,通過對政治、社會資源的控製實現自上而下的社會整合;其社區管理範圍一般為原街道行政區域。這種模式的優點在於憑借堅實的政治、經濟資源和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行政管理網絡在社區建設中發揮主導作用,政府包攬所有社會管理職能,有利於城市管理的整體推進;缺點在於這種政府辦社區的方式,由於有“全能政府”、社區“單位化”之嫌,抑製了民間的活力,從而降低了政府的工作效率,增加了政府的財政負擔,政府機構有再度膨脹的趨勢(社區基層機構吃皇糧的人越來越多)。從長遠來看,對一些經濟基礎相對較弱的城市而言,這種模式的開展也是心有餘而力不足。

(2)半行政半自治型管理模式

半行政半自治型管理模式又稱混合型的社區管理模式,即把政府行政性的管理與居民自治性的管理結合起來,“政府依法行政、社區依法自治”,政府在社區管理中既不“缺位”,又不“越位”,遵照“權責統一、事費統一”的原則行事。這種模式便於實施,也易於接受,然而政府與居委會之間“指導與服務、協助與監督”的關係卻不易把握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