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工作是一門具有特定的理論基礎和自身特點的應用性社會科學。基礎理論部分包括有關社會、經濟、製度、文化、組織、政府、政策、價值、倫理、心理等方麵的理論。社會工作堅持“以人為本”,因而,價值理念和倫理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
一、社會工作的價值觀
社會工作的價值觀和專業倫理是社會工作的基石和貫穿始終的靈魂。高登斯坦在他的《社會工作》一書中曾把社會工作者描述為一個“注滿價值的個人”,認為價值是其生命意義的全部,在精神上,他是被價值武裝和充實的,在行為上他是為價值所指導和驅動的。[21]
價值理念,其實就是個人對事物的態度和看法。在這大千世界中人們很難找到兩個人對事物的態度、看法完全一致。因為每個人受其父母、同輩或重要人物以及各自生活環境的影響,逐漸形成了他個人對各種事物的態度及看法。盡管每個人的價值理念並非讓人一目了然,清晰地顯現出它的影響,但作為從事助人工作的社會工作者,其價值理念確實會對助人過程產生衝擊。例如,從最基本的對人性之本質的看法而言,人性本善還是人性本惡曆來是一個爭論不休的問題,社會工作者持不同的人性觀,必然對案主所麵臨的問題及案主有無改變的可能產生不同的看法,甚至對自己助人的角色也有不同的認定。
社會工作有著自己獨特的專業價值和倫理,它是社會工作者的道德準則和行為規範。社會工作的價值觀是建立在注重人的價值和尊嚴的基礎上的。社會工作者應堅信每個人都有其與生俱來的價值和尊嚴。“尊嚴這個概念意味著人類具有被尊重的權利,社會工作者應該沒有任何的歧視,不管人們屬於哪個種族、民族、性別、性傾向或社會經濟地位。社會工作者堅持所有的人都有一定的基本需要,如:食物、住所、健康照顧和精神健康,所有的人都應該有平等的機會來滿足這些需要”。基於此,社會工作者在與案主相處時,應當尊重他們的獨特性,應當讚賞他們不同的觀點,十分耐心地傾聽他們的訴說,最終,能幫助他們得到公正的機會和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