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打造金牌推銷員六大法則

§營銷怕作嫁衣裳

“為人作嫁衣裳”、“雞飛蛋打”的營銷故事,主要出現在代理商中。

代理商由於代理的是別人的產品,所以終究是“養父母”而不是“生父母”的角色。如果遇到通情達理的“生父母”還好,如果遇到勢利的“生父母”,對不起,就難免要雞飛蛋打一場空了。

這方麵的故事層出不窮。那麽,代理商又怎樣規避作嫁衣裳的噩夢呢?以下三招值得學習。

以商標權掌控品牌

商品是有知識產權的,這種知識產權通常包括兩個部分:一是硬件,即產品生產的批準文號、有關證書等;二是軟件,即產品的商品名稱、包裝、商標等圖形和文字。

知識產權的硬件和軟件通常都掌握在生產商手裏。對於代理商來說,如果能掌握其軟件中的某一項(如商標),就能達到掌握主動權的目的。因為歸根到底,代理商代理的就是商品的商標。沒有了這個商標,這種商品也就“不複存在。”

這方麵比較典型的例子是,南京先聲藥業集團公司的營銷案例。

1995年,南京先聲藥業創業後不久,就與一家製藥有限公司聯手推出了一種兒童口服感冒藥,當年實現銷售額6000萬元。可是好景不長。銷售走上正軌後,生產商馬上提出“收回總代理權,自己做。”不但如此,生產商還從南京先聲藥業集團的銷售隊伍中挖走了30人,組建了一支自己的銷售隊伍。

這下讓這家單一從事貿易的企業遭遇當頭一棒。辛辛苦苦打造出來的品牌和信譽,就這樣付之東流。

公司總經理任晉生深知,這時候說什麽都沒有用,因為“兒子”是別人的,這種痛苦遲早要來。

痛定思痛之後,任晉生覺得,要擺脫這種隨時可能遭遇滅頂之災的受製於人,必須改變原來的做法。

為此,他們後來在與生產商談藥品代理時,一律要求由自己來申請商標包裝上市,即該藥品的商標權屬於代理方。在此基礎上,等到時機成熟後就自己研製產品、自己生產,否則免開尊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