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打造金牌推銷員六大法則

§營銷怕“賣身契”

在現代零售業,大型超市因為其客流量大、輻射範圍廣、產品銷量大,而且又可以成為展示企業形象的窗口,所以已經成為一種最主要的商業形態。

可由此帶來的問題是,許多產品想進超市、又不敢進超市。因為超市“店大欺客”,規模越大,進入的門檻——進場費——就越高。

由於擔心三簽下“賣身契”,許多生產商及供貨商望而卻步。

“進場費”之爭

2002年5月,南昌市某大型百貨商場開設第4家大賣場時,要求各供貨商必須按照每個品牌1500元的標準交納進場費,同時按照每戶每月450元的標準交納管理費。規定出台後,立刻遭到眾多供貨商的強力抵製。

這些供貨商認為,按照“慣例”交進場費可以理解,可收取管理費毫無道理。

當“上好佳”食品、“完達山”奶粉、“阿明”瓜籽在南昌地區的供貨商明確表示反對後,它們立刻被該商場撤下貨櫃,並告知,如有回抗,它們在該商場其他3家賣場食品超市的業務也將被終止。

6月19日,離這家大賣場開業還有一個星期時間時,“樂百氏”、“農夫山泉”、“鄭新初”等200多種品牌商品的16家供貨商結成同盟,表示堅決撤櫃。為此,這家商場一下子失去了60%的副食品品牌,從而對顧客的吸引力大大下降,與其“百貨”的稱謂也不再相符。

在這千鈞一刻之際,在多方麵的介入和調停下,最後終於以大賣場作出讓步、免收相關費用而結束鬧劇。

進場費知多少

所謂“進場費”也叫“進店費”,是指供貨商的產品要進入超市,事先必須一次性付給超市或在日後的銷貨款中由超市扣除的名目繁多的進場費、促銷費、堆頭費等費用。

進場費嚇得供貨商不敢進超市。

例如,某食品企業的產品兩年來一直想進入廣東某連鎖超市,可是再三考慮之下還是不敢進去。想進去,是因為在廣東,連鎖超市和大賣場的銷售額已經占到城市零售額的一半以上;不敢進去,是因為這些連鎖超市的要價太高,該公司不願意就此簽下“賣身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