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民生數據的真相

32 數據打架:公說公有理,婆說婆在行

俗話說,兩虎相爭,必有一傷。這話用於“數據打架”無疑會失靈。數據發生爭鬥,受傷的顯然不會是兩個數據中的任何一方,而很可能是無辜百姓。因為混亂的統計信息,會幹擾政府與公眾對信息的判斷,影響決策層對民生問題的規劃。由於數據的發布完全由調查統計者說了算,因而真假難辨的數據又是對公眾知情權的漠視。

——摘自某公開報道

統計數據打架,嚴格地說並不是統計數據本身在“打”架,而是統計數據的調查、發布者,由於采用的統計手段、統計目的不同,從而導致統計數據相互不一、懸殊過大、漏洞百出甚至自相矛盾。

要了解統計數據為什麽會打架,首先要了解我國統計數據都有哪些分類,以及怎麽發布的。歸根到底,隻有不同部門之間發布的統計數據才更可能相互矛盾;同一部門發布的統計數據如果前後不一,這種自毀形象的低級錯誤,還是較少見的。

總體來看,我國日常發布的統計數據可以分為兩大類:一類是統計數據,另一類是管理數據。它們的區別是:統計數據是由國家統計部門發布的,涵蓋生產、消費、投資、價格等領域,主要目的是用來反映實體經濟;管理數據是由管理部門搜集和發布的,主要目的是加強本行業、本部門管理。

我國統計數據發布的原則是:誰搜集、誰發布。具體地說是,國家統計局發布由全國統計局係統搜集到的數據;國務院其他部門如財政、稅務、文化、教育、衛生、科技等部門,分別發布由各部門自己搜集到的數據。

統計數據打架的情形比比皆是。例如,大到國家統計局和國家財政部公布的全年稅收數據,小到各地方、各部門公布的樓市數據,統計數據之間互相矛盾、打架甚至數據相差多少倍的情形,不但在所難免,而且可以說司空見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