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金在懷念老舍的一篇散文中說:“他雖然含恨死去,卻留下許多美好的東西在人間,那就是他那些不朽的作品。我單單提兩三個名字就夠了:《月牙兒》、《駱駝祥子》和《茶館》。”
《月牙兒》脫胎於老舍在1932年上海“一?二八”事變時商務印書館大火中化為灰燼的長篇小說《大明湖》。那是其中“最有意思的一段”,但“它在《大明湖》裏並不像《月牙兒》這樣整齊,因為它是夾在別的一堆事情裏,不許它獨當一麵。由現在看來,我愣願要《月牙兒》而不要《大明湖》了。”可見老舍對《月牙兒》鍾愛。
我一向覺得《月牙兒》和《我這一輩子》是老舍最好的兩個中篇小說,且風格迥異。
我想,熟讀《紅樓夢》的老舍或許是有意將曹雪芹理念中天生“蝸居”在大觀園裏超現實的“女兒們”進入社會以後的命運悲劇,外化了一些在《月牙兒》裏。簡言之,曹雪芹筆下未出嫁的青春女兒最是“清爽可人”,須眉濁物則“臭氣逼人”。女兒一旦進入男權的社會藩籬,縱使清爽得潔身自好,也難逃被侮辱與損害的厄運。像這樣藝術地表現出的無法避免的悲劇宿命,才是人間真正的大悲劇。同時,藝術的悲劇審美價值,也是在這裏才最能得到體現。
《月牙兒》即是如此,表麵是寫一對母女被社會逼良為娼的故事,但它鋒刃的筆鋒無疑是指向了社會這座“大監獄”。情節其實很簡單,父親去世後,母女倆相依為命。母親為能養活女兒,用盡了包括改嫁在內一切抗爭的辦法,最後不得不靠賣身支撐生活。隨著女兒長大和母親日漸的人老色衰,如何擺脫饑餓的生命抉擇無情地落到了女兒麵前:是重疊母親的“身影”,靠出賣青春的肉體過活,還是走一條純真清爽的“女兒”之路?因為母親“那個掙錢方法叫我哆嗦”,女兒不惜與她瞧不起的母親分手,卻不得不像當初母親一樣“漂流”在險惡的社會漩渦,受到的是各種碰壁和屈辱,被誘騙失身以後,還在掙紮,她不甘就讓自己清爽的女兒身淪落為一個打情罵俏的女招待。但一切的努力都拗不過“肚子餓是最大的真理”,“若真掙不上飯吃,女人得承認自己是女人,得賣肉!”而且,她像當初母親靠“賣肉”養活自己一樣,也靠“賣肉”養起了母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