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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美國的養老保障政策

對於美國來說,養老保障是政府重要的職能之一。美國的社會保障體係旨在一方麵對老年人提供穩定的退休收入來源;另一方麵對殘障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人在可能麵臨的經濟損失方麵實施保護。

一、美國的養老金政策

美國的養老金製度已經有了上百年的發展史,尤其是在20世紀70年代末和80年代達到了頂峰,無論從規模還是保障覆蓋率上在全球範圍內都是獨一無二的。美國現有的養老金計劃分為三大板塊,分別為政府強製性養老金計劃、雇主養老金計劃和個人儲蓄養老金計劃。這三個支柱的格局並不是一開始就形成的,而是不斷發展完善的。

1.第一支柱——政府強製性養老金計劃

政府強製性養老金計劃又稱為社會保障養老金計劃,對象是美國的全部公民,也是美國養老金計劃的基石。所有美國公民都會有一個“社會保障號”,類似於我國的身份證號碼,由此可見養老金在美國國內的重要地位。政府強製性養老金計劃資金來源於社會保障稅,專項供給養老金。養老金的運營采取的模式是現收現付製,就是說當期的社會保障稅的稅收收入用於當期的保險金支出,不足的部分由政府財政保障。

美國的第一支柱養老金是目前覆蓋最廣,也是最基礎性的養老製度安排。其最基本的製度特點和運行情況大致可歸納為以下幾點:

(1)籌資為專項稅收方式,資金運行方式為現收現付。美國的第一支柱養老金的資金來源為參保人對這一專門體係繳納的社會保障稅(SocialSecurityTax)。社會保障稅為專項稅收,即隻用於參加該體係的成員的養老金及遺屬和殘疾者的補貼,與政府其他方麵的稅收和預算是完全分離的,並形成了專門的社會保障預算。

該體係的資金運行模式為現收現付,即當期的支出需要來自於當期的社會保障稅收入。由於該計劃為政府強製性計劃,所以,政府財政要為該體係提供最終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