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農民創業小知識

§72.合夥企業中誰做老大

農民創業中有許多是合夥企業,這是目前的流行趨勢。一個人搞勢單力薄,那就幾個人聯合起來,“眾人拾柴火焰高”。

可要注意的是,既然“三人行,必有我師焉”,那麽,三人合作也必須有一個在關鍵時刻能一錘定音的“老大”、“主心骨”。

那麽,合夥企業中究竟應該誰來做老大呢?也許有人會說,隻要大家合得來,誰做老大都沒關係。這種觀點大錯特錯。看上去這樣的人很“民主”,但無論怎樣的“民主”也都有一個“集中”的問題。特別是在遇到意見分歧時,沒有“老大”能一錘定音,企業的發展就很危險,甚至到後來合夥人之間連朋友也做不成。

企業決策要反對平均主義

合夥人之間如果都是一樣的權重,一旦相互“不買賬”就會危在旦夕,這樣的事例很多,所以一開始就要加以避免。

下麵通過一個實例來加以說明。

Laura Mc Cann畢業於美國紐約帕森服裝學校。兩年前她失業了,與另外兩個朋友合夥組建了一家國際產品代理公司,自任總裁,主要業務是幫助美國零售業尋找合適的國外產品製造商。

由於大家都是好朋友,而Mc Cann又是一個“大好人”,所以她們抱著和平相處、互相合作的精神,商定每個人對公司都擁有相同的股權和決策權,以示“一碗水端平”。並且約定,一旦產生爭議和矛盾,就以投票方式來表決。

公司成立後的第一年沒出現什麽問題,“蜜月期”很美滿。其主要原因是當年產值達到了200萬美元,“一白遮百醜”,各種矛盾都還沒有到爆發的時候。

可想而知的是好景不長,第二年服裝行業刮起了降價風潮。麵對出現的經營危機,Mc Cann決定派一個人到香港去成立分部,以減少往返兩地的費用支出。

應該說這個主意很不錯。但是,分部成立不久就出現了喧賓奪主之勢,幾乎徹底脫離了紐約總部的控製。一籌莫展的Mc Cann決定聘請一位財務專家來幫助處理相關業務,可是其他兩位合夥人認為沒這個必要。由於這兩位合夥人長期共事而私交甚篤、常常一個鼻孔出氣,所以即使作為總裁,Mc Cann麵對她們的堅決反對也是束手無策。因為如果她一意孤行,就違背了當初少數服從多數的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