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有人討論合夥企業中幾個大股東能否輪流執政?這樣的例子雖然不無僅有,但最好不要出現。這畢竟不是幾個子女輪流贍養老人,企業經營管理比這複雜得多。
ARCH風險合夥公司芝加哥總裁Karen Kerr的觀點一針見血:“任何企業一定要有一個絕對的權威。因為麵紅耳赤的討論過後,總得有個能夠一錘定音的人。”
這樣,就又回到上麵的問題上來了——在相同條件的合夥人當中,究竟誰做老大更合適?因為本章主要是講鍛煉組織領導能力,而誰做老大在這其中居於重中之重的位置,所以再羅嗦幾句。
一份專家研究報告提出了對做老大人選進行素質評價的觀點,因為在多數情況下,合夥人不會同時具有相同的領導才能。
合格的老大必須具備的特點
這份Kauffman經營領導中心的研究報告認為,擔任合格總裁的人選必須具備以下三個特點:
首先,他必須具有長遠的發展眼光,非常明確這個企業創立的目標和發展方向。否則,他將無力引領企業發展。
其次,他必須充滿幹勁和靈感,即使在企業發展中遇到困難和逆境,也能繼續保持一種樂觀積極的態度,帶領其他人迎頭而上、克服困難。成功的企業領袖總能帶領員工一次又一次地克服困難、化危為安,這樣的人通常是樂天派。
最後,他必須懂財務。總裁人選不一定非得是財務會計方麵的專才,但他必須熟知企業財務狀況,並且善於和其他人進行這方麵的討論。
在這裏,我們來看看瑞士洛桑國際管理發展研究中心Denison教授講述的這個故事:
有三個年輕人躊躇滿誌地開了一家新公司。他們從風險投資商那裏籌集到600萬美元。結果,風險投資商們對他們說:“我們不需要三個帶槍的士兵,隻要一個能指揮的將軍就足夠了”。由此可見,風險投資商們更看重的是一個由上而下的領導體製;當然,這並不是說一旦做了將軍就可以為所欲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