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雷厄姆認為:“每個投資者都應該對可能不妙的短期效果做好資金和精神準備。例如,1973~1974年投資者在證券投資中受到了損失,但是如果他相信這一點,堅持下去,就會在1975~1976年東山再起,並且能在5年中得到15%的年平均回報率。”
★投資者拖得起,投機者拖不起
★低價股上漲容易下跌難
★績優股價格下跌不可怕
★股價下跌不一定造成損失
★報表合並不徹底會有隱患
★過去的曆史未必會重演
投資者拖得起,投機者拖不起
優先股和債券的根本不同在於,優先股股利的支付完全是由公司董事們自主決定的,而債券利息的支付卻是強製的。雖然在對普通股發放任何股利之前,必須發放優先股股利,但是由於董事們有權在任何時候推遲支付普通股股利,因此優先股股東獲得收益分配的權利說到底是無保證的。不過,如果一家公司的收益總是大大超過優先股股利支付的需要,股利的支付通常可以兌現。
——本傑明·格雷厄姆
[格雷厄姆投資理念]
格雷厄姆認為,優先股的名字說起來好聽,因為它是“優先”股;但實際上由於它的股利什麽時候支付、怎麽支付,完全由董事會自主決定,所以對於投資者來說,如果這時候急等著錢用,就會有許多被動;而如果是用自有資金投資股票的,就要相對灑脫得多。
他舉下麵這個例子來說明這一點。
標準動力與照明公司(SP&L)是美國公用事業控股公司係統最好的一隻股票。它的主要資產是標準電氣公司的最優先股和普通股,而標準電氣公司在許多公司擁有股份,其中最重要的公司是費城公司。
1935年,《控股公司條例》頒布後,SP&L公司麵臨著解散風險。隻是由於標準電氣公司優先股股東和普通股股東發生利益衝突,解散計劃才被擱置下來。1948年初,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施加壓力,要求加快重組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