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和諧經濟

§【現狀】

從東方賓館股權分置改革方案中,讀者也許會粗略地了解到股權分置究竟是怎麽回事。其中比較陌生的概念,該是“對價”兩字。

所謂股權分置,實際上就是“一個上市企業中有兩種不同性質的股票”。按理說,在同一個上市企業中,隻能有一種性質的股票存在。可是由於我國股市的特殊曆史原因和發展演變,A股市場上的上市企業內部,普遍形成了“兩種不同性質的股票”,一種是社會流通股,另一種是非流通股。這兩類股票的存在,造成了“不同股、不同價、不同權”的特殊市場製度和結構。

所謂對價,是指非流通股東為了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能獲得流通權,向流通股股東支付的價格。

理論上認為,在一個全流通的證券市場中,確定股票價格的基本前提是所有股票都能流通。而在股權分置的股票市場上,股票價格的高低必然會受到一部分不能流通的股票因素的影響,其結果是二級市場上的股票價格,要高於全流通狀態下的二級市場股票價格。

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實質,就是非流通股股東向流通股股東支付一筆補償(對價),以獲得非流通股的流通權。“對價”的“對”,本書認為可以理解為“兌”——“對倒”、“摻和”的意思。非流通股獲得流通權後,這種流通權的價值在理論上就變成了0。

股權分置已經成為我國股市健康發展、經濟和諧的攔路虎,應當盡快徹底解決。

我國股權分置改革的曆史和現狀,主要表現在以下4方麵:

坎坎坷坷,股權分置一路走來

股權分置從它出生的第一天起,就走上了一條坎坷的道路。

股權分置的背景

我國上市企業的股權分置,是特殊國情下的產物。我國大部分上市企業從股份製改造到募集資金上市的過程,基本上是這樣一種模式:國家(或法人)投資興建的企業,經過資產評估後,按照一定比例折股→符合上市條件後向社會公開溢價發行→企業股票上市後,分為可流通部分(公眾股)和不可流通部分(國家股和法人股),同股不同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