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布斯》雜誌從2002年開始,每年都要在全球範圍內公布一個稅負痛苦指數的調查報告,至今中國有一半年份的稅收負擔排在全球第二位,在國內引起陣陣嘩然,從而引發了兩種截然不同的觀點。
究竟應該怎樣看待這個排名?首先要從稅負痛苦指數的概念說起。
所謂稅負痛苦指數,是指各國企業的稅收負擔高低。不用說,稅收負擔越重,企業的稅負痛苦指數就越高,企業所得利潤就越少,企業就越痛苦。該指數是通過將一個國家的主體稅種的最高邊際法定稅率直接相加得到的,一共包含6個指標:即公司所得稅、個人所得稅、雇主社保金、財產稅、銷售稅/增值稅。
顯而易見的是,《福布斯》把一個國家的所有稅種的最高稅率加在一起,用來計算稅負痛苦指數,簡單倒是簡單了,但實際上很粗糙。一方麵是,每個國家的稅種不一樣,最高稅率也不一樣,這樣稀裏糊塗地加在一起能說明什麽呢?另一方麵,實際稅負和最高稅率是兩回事,加在一起並不一定能說明實際負擔究竟有多高。
例如,17%的增值稅和5%的營業稅,這就是兩個不同概念,根本不能相加;如果加在一起,就什麽問題也說明不了。就好比一隻雞和一頭豬加起來算什麽?僅僅從比率看,也不能說這裏的17%就一定高於5%,因為增值稅有進項稅扣除,營業稅沒有。還有就是,最高稅率和實際稅率也是兩碼事,因為不同的稅種收入的權重不同。所有這些都表明,通過這種方法計算得到的稅負痛苦指數,什麽問題也說明不了。
既然如此,為什麽稅負痛苦指數還會在全球通行呢?要知道,既然它能在全球一年年地排名、評比下去,就至少說明得到了普遍認可。究其原因在於,雖然這種簡單相加存在著不合理現象,但這種排名方法或者叫遊戲規則在全球是統一的。也就是說,它在每個國家使用的指標口徑是一樣的。《福布斯》雜誌同樣認可這一點。2011年9月19日該雜誌回應說,每個國家的稅收製度都非常複雜,在這種情況下要進行國際比較,就必須尋找一些國際上具備共性的東西,並且保持一致性原則。用各稅種的最高邊際稅率來計算痛苦指數,方法雖然有不足之處,但不能說它不科學。[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