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當行在社會上被稱為“第二銀行”,具體到農民理財來說,它往往還充當著“第一銀行”的作用,在“救急”“救窮”方麵發揮著越來越大的作用。
實際上,在我國近代銀行業出現之前,典當一直就是我國民間最主要的融資、理財渠道,至今已有1700多年曆史。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現在的典當方向早已從過去的“救窮”轉向“救急”,廣泛運用在個人和企業理財中。所以,當你遇到有暫時的資金調度困難時,就該首先想到能不能通過典當渠道來解決。不用顧慮有什麽難為情的,最重要的是要首先解決問題。
俗話說:“急事告貸,典當最快”。典當的主要功能就是救急,對企業是這樣,對家庭也是如此。雖然這隻能起到拾遺補缺、調劑急需的作用,但由於能在短時間內爭取到資金,所以決不要小看了這樣的作用。誰還沒有個急用錢的時候呢?
調查表明,在典當的人中,35%的人看中的是它的靈活方便,25%是因為它比銀行貸款門檻低,18%認為它的手續費低,15%認為抵押物品容易找,7%是因為自己的存款未到期、拿它來救急用的。
尤其是在當一筆借款到期需要續借時,必須結清以前的借款,這對絕大多數人來說是難以做到的。而這時候,典當在企業與借款的轉貸環節中就往往能發揮中轉站作用。
從本質上說,典當屬於小額、短期貸款。
數據表明,典當物中最流行的是房產,占典當總金額的60%以上。
一方麵是,用房產典當,隻要產權清楚,實實在在的房子又不會自己跑掉,到時候完全可以完璧歸趙,一點也不影響使用和出租,並且一般可以在一個星期內就辦完所有手續,與辦理銀行抵押貸款需要層層審批相比,手續要簡便得多了,更能起到應急作用。
另一方麵,如果你去銀行辦理房產抵押貸款,一般最多隻能貸五成,各種費用加起來至少也要幾千元;可是房產典當卻可以最多貸到八成,總費用隻要幾百元。如果要說缺點,就是典當的利率較高,最短期限要一個月。也就是說,如果典當期限較長就不合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