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解讀博爾赫斯

(三十五)

現實中的藝術家都是生活在《羅森多·胡亞雷斯》這篇小說所描述的處境中。

天生熱血的主人公在一次衝突中輕率地殺了人,自己也差點被殺死。個人的這種性情是成為一名藝術家的前提,然後就輪到他來思考了。他被關在牢裏,他被迫做出選擇,他於半糊塗半清醒中選擇了帕雷德斯給他規定的生活方式,也就是藝術的生活方式。從此他便成了另一個人。他仍然熱血和**,但再也不能像從前那樣在蒙昧中將生死置之度外。和死亡晤過麵的他現在過的是一種具有高度責任感和義務感的生活,即,無論他怎樣胡作非為,他始終要效忠上級,違背上級的命令就意味著死;上級的命令高於一切,也高於他自己的生命;從前出自內心的自發的尊嚴感要讓位於義務和製度。羅森多·胡亞雷斯深深地懂得了當初在生死之間做出的重大抉擇的意義。

一切進展得很順利,上帝知道該怎麽辦。加爾門迪亞的死,起初曾給我帶來麻煩,而今卻為我開辟了一條出路。當然政府把我捏在手心裏,如果我不給黨工作,他們就會把我抓進去,不過我已經鼓起了勇氣,充滿了信心。[1]

脫胎換骨的羅森多·胡亞雷斯的生活變成了一種矛盾的折磨。他渴望生活,但又不能生活;他不缺乏死的勇氣,但又不能死,因為他必須遵守製度。於是用常人的眼睛來看,他過的是一種膽小鬼、孱頭的生活,一種讓人鄙視的生活。羅森多·胡亞雷斯自己,也常為自己的生活感到慚愧,但他再也不能像從前那樣懵懂痛快地活了,他對從前那種鬥雞似的活法也感到惡心。終於最嚴峻的考驗來到了。一個和他同樣熱血的陌生人向他挑戰,羅森多·胡亞雷斯從他身上認出了自己,他又一次感到刻骨的羞愧,出於本能他出去應戰,他一點都不害怕。對方拚命地羞辱他,他卻遵循帕雷德斯給他規定的方式,承認自己是膽小鬼,然後扔掉刀子,從容不迫地離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