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追問】
1.《政府工作報告》為何以國有資本替代國有企業?
2.《政府工作報告》對混改提出哪兩個辦法?
3.為什麽說“兩個不可侵犯”是對“兩個都是”提法的新深化?
4.為什麽說呈現在我們麵前的是兩種混合辦法:“股本加項目”?
5.《政府工作報告》對“國資改革方案”透露了什麽意向?
6.為什麽國企體製改革速度不會太快,2014年仍然是試點階段?
【直麵解讀】
2014年3月5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做的《政府工作報告》,釋放出國資改革哪些新信號?透露出發展混合所有製經濟哪些新亮點?與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和即將出台的國企改革方案有什麽聯係?現就《政府工作報告》第三部分“2014年重點工作”的第一條的“推動重要領域改革取得新突破”的第四項內容進行解讀。
解讀之一:推進混合所有製改革的進軍令
《政府工作報告》(以下簡稱《報告》)是政府經濟改革與發展的最高決策,在國企改革方案還沒有出台時,這個報告就更為引人關注了。《報告》在2014年重點工作中的第一方麵就是改革,從四個方麵講的,一個是行政體製改革,一個是金融體製改革,一個是財稅製度改革,一個是國有企業改革,這是2014年改革的四大板塊,也是核心板塊。
此次《報告》是對國資國企改革的再部署、再動員、再組織。如果說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是國有企業改革尤其是混合所有製改革的宣言書,那麽這次報告就是推進混合所有製改革的進軍令。這個《報告》可以說是一個充滿改革精神的報告,也是貫徹落實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的實踐思路。《報告》從整體上把握2014年改革的四項工作,其中把國資國企改革作為2014年重點提出來,放在突出的位置,並把三中全會精神與2014年工作部署結合起來,意義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