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習近平總書記“供給側改革”論述的理解
【焦點追問】
2015年11月10日,在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十一次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在適度擴大總需求的同時,著力加強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著力提高供給體係質量和效率,增強經濟持續增長動力。“供給側”,為我們提供了解讀中國經濟政策和經濟前景的新角度。
1.什麽要搞“供給側改革”?
2.為什麽說“供給側改革”的出發點是搞好企業,增加新型供給?
3.國企改革頂層設計與新供給經濟學有什麽聯係?
4.新供給經濟周期與國企“三個一批”的同一性?
5.為什麽國企進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從消化過剩產能開始?
6.國企將怎樣為“供給側改革”提供動力?
【直麵解讀】
(一)“供給側改革”的出發點:搞好企業,增加新型供給
進入11月,來自中國最高層的“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聲音,高度密集。
11月10日,在中央財經領導小組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在適度擴大總需求的同時,著力加強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著力提高供給體係質量和效率,增強經濟持續增長動力。
八天之後的11月18日,習近平在亞太經合組織(APEC)工商領導人峰會發表演講時表示:“要解決世界經濟深層次問題,單純靠貨幣刺激政策是不夠的,必須下決心在推進經濟結構性改革方麵做更大努力,使供給體係更適應需求結構的變化。”
11月11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也提出以消費升級促進產業升級,“培育形成新供給新動力擴大內需”。而在此前公布的十八屆五中全會公報中,也有“釋放新需求,創造新供給”的措辭。
從操作層次看,國家早已從多個方麵推動“供給側改革”。國務院常務會議就部署從“供給側”的創新來實現居民消費的升級。國務院後續還會出台一係列扶持政策,其中包括《關於積極發揮新消費引領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給新動力的指導意見》、《關於加快發展生活性服務業對促進消費結構升級的指導意見》等兩大重磅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