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新華社記者問
【焦點追問】
中共中央、國務院近日印發《關於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這是新時期指導和推進國有企業改革的綱領性文件。
1.此次國企改革方案有哪些特點和亮點?
2.如何使國企真正成為獨立市場主體?
3.如何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資監管?
4.如何防止國有資產流失遏製腐敗?
5.如何通過改革激發企業活力?
6.如何看待國企改革與社會公眾關係?
【直麵解讀】
關切一:此次國企改革方案有哪些特點和亮點
國資委主任張毅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指導意見》經多次研究修改後,先後提請國務院常務會議、中央全麵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會議和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審議通過,並以中共中央、國務院的名義公布實施。
“針對國有企業改革發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指導意見》全麵係統提出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一係列舉措。既體現一以貫之的傳承性,又體現與時俱進的創新性;既體現改革的協同性、耦合性,又體現措施的針對性、有效性。”中國企業研究院首席研究員李錦說。
具體來看,《指導意見》有四方麵突出亮點:
一是強調國有企業屬於全民所有,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就是要保護好、使用好、發展好國有資產,做強做優做大國有企業;
二是強調國有企業要真正成為獨立的市場主體,提出一係列符合市場經濟規律和企業發展規律的改革措施,破除體製機製弊端,激發企業活力;
三是強調堅決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多措並舉加強國有資產監督,實施信息公開建立陽光國企,強化決策問責和監督問責,從製度上遏製國有企業腐敗問題;
四是加強和改進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把黨的領導與完善公司治理統一起來,將黨建工作總體要求納入國有企業章程,創新國有企業黨組織發揮政治核心作用的途徑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