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第一財經日報》記者問
【焦點追問】
國務院印發《關於國有企業發展混合所有製經濟的意見》(下稱《意見》),《意見》作為國企改革頂層設計的配套文件,分為八章29條,體例與頂層設計相近。其中明確了國企發展混合所有製經濟的指導思想、總體要求、基本原則、核心思路與配套措施。加快國企改革配套文件的出台,有利於“設計圖”快速變成“施工圖”,並且地方混改已緊鑼密鼓展開,也急需頂層文件加以指導。
1.“混合所有製經濟”與“混合所有製改革”是否一回事?
2.怎樣從《意見》中讀出兩張“負麵清單”?
3.對於打破“玻璃門”、“彈簧門”、“旋轉門”等隱性壁壘,有何表述?
4.職工持股先試點你劃了七條底線,是何考慮?
5.對選聘的職業經理人有哪些考核內容?
【直麵解讀】
《意見》這個文件自然是混改的行動綱領,李錦認為其中有15個觀點需要陳述。
觀點一:以“混合所有製經濟”代替“混合所有製改革”,是一個變化。《關於國有企業發展混合所有製經濟的意見》,不是《關於國有企業混合所有製改革的意見》。李錦曾寫文章呼籲,不要講混合所有製改革,一說所有製,就向政治上靠,標準變了,激化矛盾,容易引起思想理論上的混亂,會有吵不完的架,純粹是浪費時間,還是講“混合經濟”好,這個詞公允,是最大公約數。
觀點二:強調企業主體、市場運作,表明市場化改革的性質,《意見》首先提出混改的四項“基本原則”32個字,即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完善製度、保護產權,嚴格程序、規範操作,宜改則改、穩妥推進。
觀點三:《意見》將保護產權明確寫入改革所要堅持的原則。以保護產權、維護契約、統一市場、平等交換、公平競爭、有效監管為基本導向。比如要求健全嚴格的產權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等完整保護製度等。保護產權有利於鼓勵各類資本參與混改,是實打實地堅持基本經濟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