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徽宗崇寧二年(1103年),由李誡編修的《營造法式》付梓刊行,頒發天下,成為當時通行全國的建築工程法式。李誡一生曾有多方麵的著作,但均已散佚失傳,隻有他奉旨編修的《營造法式》一書得以留存。《營造法式》是中國古代最完善的土木建築工程著作之一。
《營造法式》是宋朝政府發布的技術法規,其內容是建築工程中必須執行的技術性條款,也就是技術標準和規範。“法式”二字的解釋為:“在宋代官方文件中用得相當普遍,有律令、條例、定式等含義同,凡事有明文規定或成法的都可稱之為法式。”《營造法式》的編寫方式很像我們現代的標準。第一部分首先規範術語;第二部分是十三個不同工種的任務和技術規範;第三部分是不同工種的勞動定額和施工質量;第四部分是各類型建築圖樣。
該書共三十四卷,另有《目錄》一卷、《看詳》一卷。正文總計三百五十七篇三千五百五十五條,其中的三百零八篇三千二百七十二條是總結工匠的實際經驗而成,約占全書的百分之九十以上。《營造法式》全書三十六卷,三百五十七篇,三千五百五十五條。其分五大部分,即名例、製度、功限、料例、圖樣。名例部分對建築名詞術語作了解釋,對部分數據作了統一的規定,糾正了過去一物多名、方言土語等謬誤。他還總結了施工的實踐經驗,製定了各項工程製度、施工標準、操作要領等,對各種建築材料的選材、規格、尺寸、加工、安裝方法都一一加以詳盡的記述,堪稱為古代建築的一部百科全書。書中所講的水平直尺的原理和構造,已接近現在的水準儀,說明當時的測量技術達到了很高的水平;油漆塗料部分的記述,對今天發展塗料工業仍有參考價值;琉璃構建的釉料配方及燒製方法,至今我們仍在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