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宋朝的那些科學家

完成世界上最早的法醫專著——《洗冤集錄》

在漫長的中國封建時代,一直奉行的是“疑罪從有”的潛規則,冤獄的產生於是便成為不可避免的事情。那麽多的冤案、錯案使宋慈心中生出一種前所未有的使命感,多年檢驗工作的實踐,使宋慈清楚地認識到,冤案的造成常常起因於微小的誤差;鑒定檢驗發生的錯誤,則都來自於檢驗官閱曆經驗的淺薄。這就是說,錯案、冤案最主要的是由於檢驗不足而造成的。認識到這一點後,他開始博覽各朝各代的法醫書籍,認真研究了同時代早期著作《內恕錄》以及其他一些法醫著作。他字斟句酌,對每一章每一節都認真消化,汲其精華,去其謬誤,並結合自己長期司法實踐的經驗積累,終於在1247年,用全部心血編成了一部標準的法醫著作——《洗冤集錄》。

《洗冤集錄》分為五卷,共五十三項。它包括了法醫學的主要內容,如現場檢查、屍體現象、屍體檢查以及各種死傷的鑒別,同時涉及了廣泛的生理、解剖、病因、病理、診斷、治療、藥物、內科、外科、婦科、兒科、骨傷和急救等方麵的醫學知識。

在《洗冤集錄》的序言中,宋慈寫道:“從古至今,在所有案件的審理中,最重要的就是對死刑的判決環節。而要對犯人判處死刑,最要緊的就是要查明案情的線索及實情,而要弄清案子的線索和實情,首要的就是要依靠檢驗勘查的手段。因為人犯是生是死,斷案是曲是直,冤屈是伸張還是鑄成,全都取決於根據檢驗勘查而下的結論。這也就是法律中規定的州縣審理案情的所有刑事官員必須親身參與檢驗勘查的道理之所在,一定要無比謹慎小心才是最正確的啊!近年來,我觀察到各地的衙門,卻把如此重大的事項交給一些新任官員或是武官去辦理,這些官員沒有多少經驗,便冒然接手案子,如果再有勘驗人員從中欺瞞,衙門中的下級辦事人員又從中作奸搗鬼,那麽案情的撲朔迷離,僅僅靠審問就是很難弄清楚的。這中間即使有一些幹練的官員,但僅憑著一個腦袋兩隻眼睛,也是很難把他的聰明才智發揮出來的,何況那些遠遠望著非親非故的屍體不肯近前、對血腥惡臭避之猶恐不及的官吏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