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0年,陳鶴琴在江西創辦省立實驗幼稚師範學校提出了“活教育”的思想體係,經過7年的教學實踐,1947年他在上海逐步整理出“活教育”的思想體係,包括三大綱領,目的論、課程論、方法論,以及17條教學原則和13條訓育原則。這是他長期教育實踐的概括和總結,是中西文化與教育融合的產物,有著深厚理論基礎。
他經過認真研究分析,得出活教育與死教育的十大區別:
1.活教育的一切設施、活動都以兒童為中心,學校一切活動都是兒童的活動;死教育正好相反,一切以教師為中心;
2.活教育目的是培養做人的態度,養成優良的習慣,發現內在的興趣,獲得求知的方法,訓練人生的基本技能;死教育則隻注重灌輸許多無意義的零星知識,養成許多無關緊要的零星技能;
3.活教育的一切教學,集中在“做”,“做”中學,“做”中教,“做”中求進步;死教育則是集中在聽,教師口裏講,兒童用耳聽;
4.活教育是分組學習,共同研討;死教育則是個人學習,班級教授;
5.活教育以愛以德來感化兒童;死教育則是以威以畏來約束兒童;
6.活教育讓兒童自訂法則來管理自己;死教育則是教師以個人主見來約束兒童;
7.活教育根據兒童的心理和社會的需要來編訂課程,教材根據兒童的心理和社會的需要來選定,所以課程有伸縮性,教材有活動性且可隨時更改;死教育則是固定的課程,呆板的教材,不問兒童能否了解,不管時令是否合適,隻是一節一節上,一課一課教;
8.活教育時,兒童天真爛漫,活潑可愛,工作時很靜很忙,遊戲時很起勁很高興;死教育時,兒童呆呆板板,暮氣沉沉,不好動,不好問,儼然像個小老頭;
9.活教育是師生共同生活,教學相長;死教育則是師生界限分明,隔膜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