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國企供給側改革難點與對策

§第一節 形成改革動力機製比供給側改革方案更重要

進入2016年元月下旬,國務院常務會議、中央財經領導小組、中央政治局會議接連研究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問題,表明這項改革即將進入具體實施階段。從會議釋放信息看,重點是部署“幹什麽”和“怎麽幹”這兩個此前懸而未決的問題。供給側改革總方案,似乎快要出台。然而,建立動力機製的聲音似乎缺乏。

任何一項改革,隻有針對時弊、破解難題,才會有動力。我國改革開放實施了30多年,改革的動力主要源於體製之內,體現出“體製內改革”的基本特性。當然,並不否認改革是對市場需求的回應,不否認外部壓力是改革的原初動力。問題的核心在於:國家需求或市場外部壓力如何轉變為改革的“直接動力”,進而轉化為改革行動和國家期望的效果?理論上,可以把原初動力到改革行動之間的反應鏈條劃分為兩個相對獨立的過程:一是國家需求轉化為企業改革意誌的自上而下的過程,二是企業改革意誌轉化為改革行動和效果的自下而上推動國家進步的過程。目前是國家需求轉化為企業改革意誌的自上而下的過程,所以,我們要提出三個轉變的任務,上層動力轉化為中下層動力,理論動力轉化為實際動力,政府動力轉化為企業動力。

十八屆五中全會後的三個月以來,不僅提出了處置僵屍企業的路徑與目標,而且明確了處置僵屍企業的基本原則。資產重組、產權轉讓、關閉破產是清理處置僵屍企業的主要路徑,“重組救活為主、破產退出為輔”是處置僵屍企業的基本方針,中央大力推進僵屍企業處置工作的目標是到2017年末實現經營性虧損企業虧損額顯著下降。習近平總書記提出“情況要摸清”“目的要明確”“任務要具體”“責任要落實”“措施要有力”五項要求,係統回答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幹什麽”“怎麽幹”“如何落實”等問題,為製定好改革方案提供了重要遵循。看來,拿出一個供給側改革總方案已經為時不遠,而“誰來幹”的問題,焦點是動力機製建設問題,似乎還沒有提到議事日程上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