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國企供給側改革難點與對策

§第三節 國企改革由設計轉向施工

在2015年,中央全麵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在召開了11次會議,有6次研究國企改革。設計圖、指導意見緊鑼密鼓地提出,內容涵蓋了國企發展的諸多領域。這不僅意味著改革階段的遞進,當然也標誌著改革陣痛時刻的迫近。

實際上,在2015年9月國企改革頂層設計公布之前,已有23個省市發布了各自的國企改革方案,那時公布的各地關於深化國企改革的意見是“設計圖”;而現在各地公布的實施方案更類似“施工圖”。“設計圖”重在確定原則和方向,“施工圖”則側重於具體操作方法和流程。隨著國企改革頂層設計方案的相繼公布,國企改革正在提速。和以往的“設計圖”顯然不同,現在各地的實施方案都是能落地的,這說明上麵定下框架後,下麵已經知道怎麽走了,於是開始自己做了。地方的切實行動正是目前改革所急需的。

一、頂層設計與試點同步進行

從2013年11月十八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全麵深化改革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經濟體製改革的核心問題是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係,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到2015年9月出台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再到2016年全國兩會上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國企5項改革試點,三年間,曆經醞釀、製定、行動的艱難過程,國企改革今年將正式進入實操階段。

2016年是國企改革落實年。3月5日,李克強總理所作《政府工作報告》中,將國有企業改革列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提出2016年將大力推進國有企業改革,並將外界認為國企最具市場化特征、且最具爭議性的員工持股,列入了最先開始的5項改革試點。李克強總理在工作報告中明確指出,2016年和2017年兩年,將推進股權多元化改革,開展落實企業董事會職權、市場化選聘經營者、職業經理人製度、混合所有製、員工持股等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