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國企供給側改革難點與對策

§第三節 重組兼並成為國企供給側改革的中心環節

“2015年6對12家中央企業重組,效果不錯。2016年我們會加大力度進一步推動中央企業的調整重組,優化布局結構。”國資委主任肖亞慶2016年3月12日在兩會期間的新聞發布會上說。肖亞慶透露,目前國有企業普遍麵臨產業結構偏重的問題,僅央企重化工領域資產總額就接近70%。下一步國企改革重點,將對於國家戰略需要、央企有優勢的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比如航空航天、核電、高鐵、新能源、新材料、智能電網等,加大投入力度,同時對於央企長期虧損和資不抵債的低效無效資產,加大處置力度,積極化解過剩產能。

對於國資委勾勒的下一步國企改革路線圖,隨著國企改革實施細則的陸續出台,並購重組不僅是國企改革的重要方式,同時與調結構、轉方式是聯動的,在一定時期內,並購重組將成為國企改革發展的中心樞紐,強強聯合、拆分重組、混合參股、關停並轉、內部重組等多種方式的並購重組案例將持續湧現。

一、供給側改革背景下重組加速

在2015年的最後一個月,國資委企業改革局單月發布4條央企重組信息的舉動,將輿論對於國企重組的關注推到了**。

12月1日,南光(集團)有限公司和珠海振戎公司實施重組。

12月8日,中國冶金科工集團有限公司整體並入中國五礦集團公司,成為其全資子公司。中國冶金科工集團有限公司不再作為國資委直接監管企業。

12月11日,中國遠洋運輸(集團)總公司(以下簡稱中遠)與中國海運(集團)總公司(以下簡稱中海)實施重組。

12月29日,中國外運長航集團有限公司整體並入招商局集團有限公司,成為其全資子公司。中國外運長航集團有限公司不再作為國資委直接監管企業。

這樣的動作,引發了市場對於國企重組加速的猜想。而《關於國有企業功能界定與分類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分類意見》)的公布,則使這一猜想得到了證實。《分類意見》提出,商業類國有企業要優化資源配置,加大重組整合力度和研發投入,加快科技和管理創新步伐,持續推動轉型升級,培育一批具有創新能力和國際競爭力的國有骨幹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