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國企供給側改革難點與對策

§第二節 治理“僵屍企業”的思路

清理“僵屍企業”、化解產能過剩是一項需要綜合施策的複雜的工作。政府除了要進一步提升對兼並重組在新一輪結構改革中的重要作用的認識外,還需要從多方麵采取措施:

一是要周密與設計,提出切實可行、有效有序、市場與政府結合的治理方案。由於目前“僵屍企業”多為重化行業的國有企業,處理“僵屍企業”在短期內會帶來銀行壞賬與職工下崗等一係列問題,給經濟帶來一定衝擊,應製訂明確的治理目標和計劃;研究切實可行的治理方案與配套政策。明確時間表,製定路線圖,建立動力機製,這三件事,一個也不能少。

二是對症下藥,用行政力量解決行政力量導致的問題是一劑對症的良藥。政府也要切實履行好宏觀調控、市場監管、公共服務、社會管理、保護環境等基本職責。對於一些產能過剩行業,應以利益調控為主,用好稅收與價格兩類經濟杠杆,通過動態優化稅收體係,走減稅與加稅“對衝”、稅收和價格互動的路子,合理有效淘汰落後產能與“僵屍企業”。

三是對“僵屍企業”定位要準,形成差異化處置的甄別機製。去“僵屍企業”首先要明確哪些產能過剩最嚴重,這必須以完善的注冊製度和產能監測體係為基礎。要按照結構性改革的方向和要求,應重點排查涉及產能過剩、盲目多元擴張、負債率高或民間借貸依存度高、戶籍和資金移居國(境)外的企業。全麵摸底本地欠薪、欠稅、欠息、欠費的“四欠”企業風險狀況,形成困難企業分類名單。對確無幫扶價值的企業,要及時下決心通過破產清算等法律手段進行處置,盤活土地、設施等存量資產。要重視發揮債權人的作用,通過市場手段,合理評估企業是否存在幫扶價值。

四是抓住重點,分類化解,不搞“一刀切”,正確實施“四個一批”。“僵屍企業”情況千差萬別,要針對不同的“僵屍企業”梳理出各自的主要問題,在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國資委表態,處置“僵屍企業”將堅持分類處置,積極地推動兼並重組一批,強化管理一批,淘汰落後一批,技術改造提升一批,一是加強管理提升一批,拓展營利空間;二是通過技術改造提升一批,推動產業的轉型來使得它能夠走入正常的發展軌道;三是通過兼並重組一批,通過與其他企業合作重組、協同,形成新的活力;四是對於扭虧無望的企業,要關閉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