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時政熱點叢書-藝術領導力

§三 激勵的誤區剖析

激勵要達到真正目的,其首要條件是激勵主體對激勵性質、原則、方法有正確認識。反之,將背離激勵初衷,進入誤區,產生負麵效應,激勵的意義也被淡化了。因此,防止和突破激勵誤區,就成為基層領導幹部必須認真對待的問題。

(一)領導激勵能力現存的主要問題

1.“物質激勵最有效”

根據積極性的運動規律,調動人的積極性的途徑和方法各種各樣。領導者的任務就是從組織的實際情況出發,選擇合適的激勵方式,以達到調動積極性的目的。但陷入誤區的激勵卻把豐富多樣的激勵手段簡單化了,尤其是在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許多領導則認為,隻要發獎金、搞“物質刺激”就能激發活力,從而忽視了其他激勵措施,搞單一的物質激勵,其結果是獎金越發越多,但工作熱情卻日漸低落,群體中出現攀比心理和按酬付勞等問題。

之所以出現上述情況,是領導者對人的需求缺乏全麵的了解。按照馬斯洛的需要層次理論,人既有物質方麵的需要,也有精神方麵的需要,二者之間從來都是聯係在一起的。我們並不否認在目前生產力狀況下,物質激勵的必要性,這正如鄧小平同誌所說:“不講多勞多得,不重視物質利益,對少數先進分子可以,對廣大群眾不行,一段時間可以,長期不行。”(《鄧小平文選》第3卷第373頁,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但如果一味強調一方麵,而忽略另一方麵,搞單打一,激勵就失去了其作用。領導者要深知,當物質需要達到一定程度時,過多的物質獎勵就不再是激勵因素,而這時的精神激勵就顯得尤為重要。因為精神激勵可以調節和控製人們對物質的追求,起到平衡作用。科學家王選說得好:隻有精神激勵而缺少物質激勵是“愚民政策”,而隻有物質激勵但缺少精神激勵是“害民政策”。所以,要真正地調動下屬的積極性,還是物質和精神結合起來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