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大視野區域經濟發展叢書-超越競爭:創新轉型構建區域經濟新格局

§三 城鎮化要從“要素驅動”走向“創新驅動”

“創新驅動”是區別於“要素驅動”和“投資驅動”新的發展戰略觀。美國哈佛大學經濟學教授邁克爾·波特(2007)把國家競爭優勢的發展分為四個階段:生產要素驅動發展階段、投資驅動發展階段、創新驅動發展階段和財富驅動發展階段。邁克爾·波特的“國家競爭優勢理論”同樣適用於城市發展。當前我國城鎮化必須由過度依賴廉價勞動力、土地等的“要素驅動”和大量投資形成的“投資驅動”發展階段向“創新驅動”發展階段轉變。過去30年,我國城鎮化的高速發展主要得益於廉價的土地、勞動力等要素的貢獻。當前這種過度依賴廉價“土地紅利”和廉價“人口紅利”的“要素驅動”城鎮化發展模式已經難以為繼,城鎮化必須從“要素驅動”向“創新驅動”轉變,實現從重數量的外延式擴張向重品質的內涵式發展的轉變。

(一)過度依賴“土地紅利”的城鎮化模式不可持續

1.土地瓶頸製約逐漸加劇

基於土地所有製的國有性和政府主導的城鎮化推進模式,我國城鎮化發展能比較容易獲得土地要素的大規模投入,易得、廉價的土地要素為我國城鎮化發展創造了有利條件。除2008年受金融危機影響外,2007~2011年期間我國建設用地實際供應量逐年較快增長,為城鎮發展奠定了堅實的物質基礎。政府通過低價征地、高價出售的方式,從中獲得巨額的土地出讓金,這些資金是政府推進城鎮化建設的重要資本積累。相關研究表明,地方政府僅以市場價格的20%~50%的代價獲得土地所有權,成為城市唯一的最大的土地所有者,並通過城市國有土地唯一的所有者和供應者獲得最大限度的土地出讓收入(魯德銀,2010)。

城鎮化初期,在要素投入不足的情況下,擴大土地資源投入規模能有效促進城鎮的快速發展,然而,受製於土地資源的稀缺性,當城鎮化發展到一定程度時,土地要素結構會發生改變,盲目追求大規模簡單投放土地的城鎮化模式將不可持續,不可再生的土地資源將會成為製約城鎮化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因素之一。長期以來,一些地方政府強調城鎮化速度至上,通常采取以增加土地要素投入為單一手段來推動城鎮化的發展,不僅部分大城市實行了以建立新區或城市重心轉移為特征的城市擴張戰略,許多中小城市甚至小城鎮也通過各種途徑擴大建設用地規模,目前我國人均城市建設用地已達133平方米,高於世界平均水平,也遠遠高於其他東亞國家和地區的水平。這種僅僅偏好土地規模擴張的城鎮化發展模式導致土地利用率低下,造成土地資源的嚴重浪費,進一步加劇了土地資源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