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區域經濟的內涵特點及研究意義
1.區域經濟的內涵特點
區域經濟是指在生產要素、商品和勞務不能完全流動,經濟活動不能完全可分,創新能力具有部分排他性和競爭性的前提下,特定區域的經濟活動和經濟關係的總和。區域經濟一般具有以下特征:
(1)區域性。區域經濟活動以區域比較優勢為基礎,受該區域的自然、技術和經濟社會等條件的影響,在高一級的區域勞動地域分工體係中承擔自己的角色,從而形成具有區域特色的產業結構(專業化部門或主導產業結構)和空間結構。
(2)綜合性(係統性)和完整性。區域經濟是一個相對獨立、內部密切聯係的有機係統。區域經濟的構成要素既有地域要素,又有產業要素;既有經濟要素,又有非經濟要素。區域經濟活動既涉及生產領域的活動,又涉及非生產領域的活動;既涉及物質生產領域的活動,又涉及非物質生產領域的活動。區域市場需求和本地資源也具有多樣性,這就決定了任何區域的經濟活動,都具有一定的綜合性和係統性。每個區域經濟內部,由於曆史的客觀基礎和現實的主觀努力,在追求區域內各種經濟活動結構的合理組合和功能的互補配套的過程中形成了自身完整的經濟係統。但不同區域經濟係統的完整程度不同。
(3)開放性。任何區域都需要與區外進行交往,以解決在其有限的空間範圍所稀缺的經濟發展要素問題。任何區域的經濟發展都隻是其所屬的更高一級區域經濟的組成部分,因而必然因勞動地域分工與其他區域進行經濟聯係。可以說,區域經濟是一種充分承認並利用不同區域具有的經濟要素及其差異性,注重區際之間的流通與交換的開放式經濟。
(4)權益性。區域經濟都是相對獨立的經濟利益主體,都有其自身的利益,因而具有權益性。任何區域經濟的發展戰略,都必須服務於謀求本地區經濟社會的發展和居民福利的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