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精神與人格:蔡元培美學文選

§三 宗教思想

道德與宗教,有密切之關係,無論何種民族,當開化之始,其道德條件,恒隸屬於宗教之中。所謂道德律者,不外乎神之命令,何謂道德,神之所許故也;何謂不道德,神之所戒故也。而尤以敬神為最高之道德。宗教家流傳之經典,非本於神,即本於神之代表,當為惟一之信仰,不特不容反對,而亦無所容其擬議。

自人智進步,科學成立,凡宗教家世界創造天象示警諸說,既有以證明其不然,而研究道德學及宗教學者,既博稽於人類之異同,曆史之沿革,見夫道德之條件,往往因時地而不同,而宗教家恒各以其習慣為神律,黨同伐異,甚至為炮烙之刑,啟神聖之戰,大背其愛人如己之教義而不顧,於是宗教之信用,以漸減損,而思想之自由,又非複舊日宗教之所能遏抑,而反對宗教之端啟矣。

夫反對宗教者,僅反對其所含之劣點,抑並其根本思想而反對之乎?在反對者之意,固對於根本思想而發。雖然,宗教之根本思想,為信仰心,吾人果能舉信仰心而絕對排斥之乎?反對宗教之主義,非即其信仰心之所屬乎?尼采者,近世之以反對宗教著,而昌言“神死”者也。其所主張之“意誌趨於威權”說,非即其所信仰,而且望他人之信仰者乎?獨非尼采與其徒之宗教思想乎?

以宗教之曆史考之,其根本思想,初無所謂變遷,而其範圍,則不能不隨時而減縮。當其始也,舉一切天然之秩序,人事之規約,悉納於其中。及自然科學以漸發展,則凡宗教中假定之理論,關於自然界者,悉為之摧敗,而一切可以割棄。又如政治教育之類,在文明之國,皆次第由宗教而脫離。而道德一門,素為宗教之中堅者,亦得以倫理學研究之,苟歸納所得,差近於人心之所同然,即得假定為道德之本義,而亦將無待乎宗教。過此以往,凡人事之附麗於宗教者,亦將次第割棄。而宗教之儀式,在今日已為明哲之士所詬笑者,其被淘汰,益無待言。然則最後之宗教,其所含者,僅有玄學中最高之主旨,所謂超生死而絕經驗者,其研究一方麵,謂之玄學;其信仰一方麵,則謂之宗教雲爾。